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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充實縣直事業單位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暢通干部交流渠道,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根據《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決定面向鄉鎮為部分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見《秦安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秦安縣鄉鎮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事業干部、服務期滿的項目人員,鄉鎮公務員身份的干部也可參加選調。派駐(派出)鄉鎮機構工作人員需派駐(派出)機構加注意見后方可報考。縣管科級領導干部,教育、衛健及公檢法系統干部不納入本次公開選調范圍。
(二)選調條件。報名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
1.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工作實績突出;
2.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3年及以上鄉鎮工作經歷(項目人員服務期滿后在鄉鎮工作3年及以上,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7月1日),且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須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公務員選調后需放棄公務員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試用期或調入現工作單位不滿3年的(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7月1日);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未經所在鄉鎮黨委或派出單位(黨組)審核同意的;
8.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尚未查清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在縣紀委監委的監督下,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9日—7月11日(8:30—18:0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對照《秦安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如實、準確填寫《秦安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經所在鄉鎮黨委審核,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攜帶報名材料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未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或填寫不規范的,不予進行資格審核。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
4.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藍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秦安縣2024年縣直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需所在單位審核基本信息,由單位主要領導簽注推薦意見、簽名并加蓋黨委(黨組)公章;
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如在選調過程中發現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三)確定基礎資格分。基礎資格分計算方式為年度考核分+表彰獎勵分,最高100分。
年度考核分:近5年年度考核每有一個優秀等次得10分。
表彰獎勵分(以表彰單位級別為準,按獲得的最高層次獎勵選一次加分,僅限工作方面被各級黨委或政府授予的獎勵,不包含學習、學術和競賽等方面的獎勵):獲得過省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得50分,獲得過市級表彰獎勵得30分,獲得過縣級表彰獎勵得10分。
(四)考試考務。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應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基礎資格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將通過甘肅黨建秦安平臺等官方媒體向社會公布。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按50%的比例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2.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結束后,按照基礎資格分10%、筆試成績50%的比例計算筆試者的成績。按每個職位選調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基礎資格分和筆試成績之和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
3.面試。面試主要測試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隨機應變等綜合能力,滿分為100分,按40%的比例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4.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基礎資格分×10%+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按照最終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考察(如出現最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及選調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閱相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充分聽取紀檢監察機關、鄉鎮黨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相關情況。同時,還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
(六)體檢。擬選調對象由用人單位負責進行健康體檢,并提供體檢報告。
(七)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員,并通過甘肅黨建秦安平臺等官方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跟班試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用人單位進行跟班試用,在編在崗干部跟班試用3個月,服務期滿項目人員跟班試用6個月。
(九)調動。跟班試用結束后,考核合格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選調對象為服務期滿項目人員的,先入編登記,再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宜
1.選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和縣人社局共同組織,縣紀委監委派專人進行全程監督指導。
2.相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3.本次選調不向報考人員收取考試費用。筆試、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培訓、短信詐騙等行為,參加選調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4.本次選調將電話通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5.參加選調人員在考察、體檢、公示、跟班試用等環節中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或其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依次遞補選調對象。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進行解釋。
咨詢電話:0938-6521140
附件【】
附件【】
中共秦安縣委組織部 秦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