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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作需要,經上級批準,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選聘,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選聘范圍及方法
(一)選聘范圍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08月15日以后出生)的碩士研究生。
(二)選聘方法
按照制定的選聘方案、發布選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測評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擬選聘專業技術崗位人員5名,具體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度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戶籍條件
1.“高校畢業生”不限戶籍,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2.其余人員僅限衡水市戶籍(含衡水市所屬各縣、市、區)。
3.以下人員視為具有衡水市戶籍:
(1)戶口遷移證派往衡水市的;
(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為衡水戶籍的;
(3)外地戶籍參加本市服務基層項目的。
以上相關證明的日期以2024年08月15日之前(含08月15日)有效。
(四)以下人員不在選聘范圍
1.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
2.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有嚴重舞弊行為或不良記錄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615,衡水市桃城區京華路315號。
報名時間: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重復報名無效。報考人員須下載填寫《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準備本人相關材料復印件(包括: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證、高中畢業后取得的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書以及國外學習成績單)。
2024年畢業生在報考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需畢業院校出具在讀學習證明,須寫明入學時間、預計畢業時間和取得畢業證書時間,所學專業,能否如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在讀期間的現實表現,有無違紀違法記錄等內容,由學院及學籍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影響選聘的責任自負;對于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進行處理。
2.資格審查。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選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或電話通知。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測評考核
1.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2.考核形式
(1)對形不成競爭的崗位,經過個人自我鑒定、座談、外出調查、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核,合格后直接進入體檢階段。
(2)對形成競爭的崗位,且比例不達(含)1:9,程序如下:
①衡水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采用面試加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命題形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根據面試成績和招聘計劃從高到低順序,分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技能測試人選,比例內末位面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符合條件考生達不到1:3比例的,全部進入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分崗位現場隨機抽題,考生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崗位考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領域專業技術實操能力,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測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公布;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考核成績=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綜合考核成績如出現并列,采用加試(二次面試)方式,按照加試(二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②衡水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衡水市特種設備技術中心:采用面試測評。
面試采用結構化命題形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根據招聘計劃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面試成績如出現并列,采用加試(二次面試)方式,按照加試(二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3)對形成競爭的崗位,且比例超過1:9,程序如下:
①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科(綜合試卷),滿分為100分。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不劃定考試范圍。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報考人員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筆試地點及要求在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照筆試準考證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含)以上,按參加現場測試的人數與公開選聘崗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現場測試人員,末位分數并列,同時進入現場測試。現場測試人員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現場測試通知單。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領取現場測試通知單的取消現場測試資格,現場測試人員按名次依次遞補。
②現場測試
衡水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采用面試加專業技能測評。
面試采用結構化命題形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公布。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分崗位現場隨機抽題,考生抽簽確定考試順序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崗位考生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領域專業技術實操能力,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測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公布;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考核成績=筆試×40%+面試成績×25%+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5%。專業技能測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綜合考核成績如出現并列,采用加試(二次面試)方式,按照加試(二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衡水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衡水市特種設備技術中心采用面試測評。
面試采用結構化命題形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天在考點外張貼公布。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根據招聘計劃和綜合考核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順序,分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綜合考核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比例內綜合成績如出現并列,采用加試(二次面試)方式,按照加試(二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考生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核。考核時間、地點及要求以準考證為準。每場面試前,由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考生抽簽結束未到場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組別和抽簽號,不得報姓名、應聘崗位等有關信息。考生面試結束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違反面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體檢單位。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應聘崗位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的,由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或個人自愿放棄而導致擬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按測評考核時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的排序情況進行等額遞補。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選聘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名冊、考試成績、體檢情況、考核材料及相關證件,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報人社部門辦理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在選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二)此《公告》由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0318-2365609。
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駐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0318-2365905。
附件:
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