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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道,瑞士聯邦委員會(Federal Council)通過了一項關于自動駕駛的法規,該法規將于2025年3月1日生效。法規規定,該國將允許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和停車時使用自動駕駛功能,同時明確了試點項目的完全自動駕駛路線。
從2025年起,瑞士將允許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使用自動駕駛功能。該規定特別涉及L3級自動駕駛(有條件的自動駕駛)功能,即暫時接管橫向和縱向控制,而駕駛員必須隨時準備做出反應,并能在系統要求時再次接管車輛控制權。
圖片來源:特斯拉
瑞士議會已經在2023年春季通過修訂《道路交通法》(SVG)為自動駕駛鋪平了道路。在最新的監管步驟中,聯邦委員會將法律條款寫入了一項法令。該法令現已定稿,并將于明年春季生效。
該法令允許自動駕駛的三種應用場景。首先,允許在高速公路上試點L3級自動駕駛。該功能啟動后,駕駛員可以雙手離開方向盤,不必再持續監控交通或車輛。
其次,未來還可以在停車庫和專用停車位內實現無人自動泊車。
最后,未來該國將允許在官方批準的路線上使用無人駕駛汽車。這一應用場景主要是試點項目進一步推進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