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行業新規將于3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規定: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的,情節嚴重的處1-3萬的罰款。
規定一經發布,立刻引起了多數人的熱議,支持和反對的人們各自有自己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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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如果自己購買比較大的物件時,自己家附近有沒有快遞服務站,需要跑很遠的路程才能取回,況且有的時候,因為工作太忙或者其他的原因,而這種派送消息一般又是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收件者,往往這種消息被忽視了,又或者消息被攔截了,等到過幾天才想起來,快件箱一旦超時還會被收取超時費,令自己心里很不舒服,能夠上門當然太好了,能夠避免這樣的問題。
還有的支持者的表示,自己這些年來網購,只有京東和順豐會送貨上門,其它快遞從未過送貨上門,還一直以為快件送到快遞服務站或者快件箱是正常行為,也從未要求過送貨上門。

而反對者則大多數來自行業從業人員:送貨上門會降低派送數量,送到快遞柜雖然會抽調一部分收益,但是效率特別高,尤其是白天,多數人都在上班,一個個電話通知顯然不現實,并且因為上班的原因,一些人并不能第一時間接到電話,如果把物件放在收件人家門口,萬一丟失,會面臨高額的罰款和賠償的。

任何一項新規的實施,都會引起比較的討論,筆者認為,客戶要求送貨上門,作為從業人員應當滿足,不應該電話不通知,只是一個短信通知放在快遞柜或者快遞服務站草草了事。

如果快遞小哥整天忙于打電話通知收件人,派送效率必然下降,隨著帶來的可能是快遞費用的增長,這對于許多“網購達人”來說,無疑又會多一項開支,而對收件人來講,天天接到一些虛擬電話或者未知電話,可能會立即掛斷不去接通,從而延誤自己的物件。
網絡購物平臺是否也應該增加一項服務,是否勾選同意物件投遞在快遞柜或者服務站,這樣一來從業人員和購物者都能理解。
對于快遞行業的新規,您是怎么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