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2024年4月份,對于電動車行業來說,全國很多地方在這個月將會迎來重大變化,特別是江蘇,涉及到多項新規到期,屆時將會影響電動車車主的正常通勤,作為車主,應當及時了解新規,早做打算。
關鍵時間點:4月15日
電動車新國標從2019年4月15日開始實施之后,開始對電動車有了明確的劃分,分為國標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車被稱為非標電動車。

而對于非標電動車,江蘇設置了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非標電動車備案登記以后,懸掛臨時號牌,可正常上路行駛。過渡期時間從2019年4月15日到2024年4月15日。過渡期結束以后,所有懸掛臨時號牌的非標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

常見的非標電動車包含哪些呢?這三類車過渡期到期以后廣大車主千萬別騎行上路,重則會被扣車處罰!
1、懸掛臨時號牌的電動車
2、無牌無證的非標電動車
3、經過非法改裝拼裝的電動車
車主們注意自查自家電動車是否屬于以上三類車范疇,如果是,盡快安排非標車置換,購買國標車的時候也能抵扣購車款,以防報廢在家。
關鍵時間點:4月17日
3月19日,《南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4月17日,屆時管理辦法草案通過以后,正式實施該管理辦法,將會對電動自行車的充電、停放安全等都進行規范化管理。電動車上樓充電、拋線充電、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等行為的處罰,也做到了有法可依。

關鍵時間點:4月30日
除了電動兩輪車,電動三、四輪車同樣面臨過渡期到期的問題,安徽合肥市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非標電動三、四輪車集中備案登記工作,符合機動車標準的三、四輪機動車并不在登記上牌范圍內。目前,備案登記工作已經結束。
對于已進行備案登記的車輛,設置了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過渡期后,不得上道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違反規定上路行駛或者停放的,由執法門依法查處。5月1日起,僅符合機動車標準車的三、四輪機動車可正常上路行駛,行駛時,應注意交通規則。

4月,在相應區域的車主應該及時了解電動車上路政策,嚴格遵守法規要求,對于明令禁止上路的車型也應及時處理,以防被罰或報廢,那么對此,你們有什么想說的呢?歡迎大家評論區留言討論。